法制網上海5月8日電 記者 孟偉陽 通訊員 湯崢鳴 今天下午,上海黃浦法院在延安東路1234號323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謝某訴被告黃浦區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一案。黃浦區區長彭崧作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成為上海首個出庭應訴的區長。
  庭審中,原告堅持認為案件所涉露香園地塊屬於商業開發的土地儲備地塊,被告不應以舊區改造為由進行征收,無權對原告戶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告就該地塊土地儲備性質和房屋征收的關係,以及對原告戶征收補償的情況進行了詳細說明。合議庭經評議認為,被告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未損害原告戶合法權益,依法當庭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實施。指導意見將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工作納入市和區、縣政府依法行政目標考核體系。
  然而,上海各區(縣)間在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方面發展並不平衡。行政領導出庭應訴的案件中,區級行政機關領導多、市級行政機關領導少;副職領導多、正職領導少;個別行政領導出庭應訴流於形式,實質參與程度不高。
  但記者獲悉,上海市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委、辦、局已經根據指導意見,就本地區、本系統開展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工作,正在研究制定或已經完成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4月30日,黃浦區政府印發《關於黃浦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實施辦法》,該辦法已於5月1日起施行。在今天的庭審現場,除彭崧出庭應訴外,黃副區長許錦國、曹金喜、李忠民及部分委、辦、局正職負責人也前來旁聽。
  彭崧表示,這是他第一次以當事人的身份出庭,作為黃浦區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也是自己的一項重要工作。開庭前,他完整查閱了該案卷宗,並與各相關部門進行了商議討論。彭崧同時表示,有關房屋征收補償的行政訴訟案件歷來是令區政府頭疼的問題,因此才特意挑選了這塊“硬骨頭”。  (原標題:上海:區長首次出庭應訴“民告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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