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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10月18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近日,廣州市法制辦公佈了一份《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對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對 “禁行”升級到“禁售”、“禁停”、“禁油”和“禁坐”的全面封殺。儘管這一條例草案還處於征求意見階段,距離徵集截至日期10月24日還有近一周時間,但是圍繞條例內容的關註與熱議持續展開!
  自2006年起,廣州市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到今年為止,電動自行車已經在廣州市被“禁行”近8年時間,但是讓有關部門頭痛的是,被“禁行”的電動車並沒有消失匿跡,反而依舊是在大路上穿梭著。為了徹底清除電動自行車這個馬路“殺手”,廣州市這次才決定政策上要加加碼。事實上,一方面是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慘烈事故數量的不斷增加,但另一方面,對於生活在城市的許多人來說,電動車並非僅僅只是一種交通工具。在這次廣州的征求意見階段,有不少快遞員都向記者提到廣州是不是可以借鑒深圳模式,也就是對快遞等特殊行業放開電動車的使用權。在2012年的4月,深圳開始試行電動車禁行政策,讓快遞行業“壓力空前”。不過根據《深圳市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管理意見》的相關規定,在統一管理之後,快遞業的電動自行車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凡在深圳市依法註冊登記,並且有“快遞經營許可證”的快遞企業都可以來申請快遞電動車配額。
  其實,不僅僅在廣州一地,近些年來,全國多地都出現過或者依舊在面臨電動自行車“管”與“放”的兩難尷尬或是多元選擇!這一言難盡的電動自行車,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電動車成交通隱患 管理三大難:無牌、無照、無保險
  電動自行車被禁的最大原因在於其對於交通安全的威脅和隱患。
  按規定,最大設計時速大於20公里、整車整備質量大於40公斤,不具騎行功能和超速斷電裝置的兩輪電驅動車輛均為“超標車”,納入摩托車監管範疇,無證駕駛無牌超標車將被行政拘留。
  很多快遞員的電動車都屬於這類‘超標車’。快遞員小龐告訴記者,以前他騎得電動車每天一次性可跑50公里,可以送70票快件,每月工資能拿到4000元左右。如果取消電動車或是換成符合標準的小電動車,肯定會影響自己的業績,也可能帶來行業的價格調整。
  河北省是電動車大省。去年,僅唐山市交警二大隊的轄區內涉及到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達到600多起,占總事故量超20%。據唐山交警部門介紹,造成電動車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一是電動車車速快,有的電動車,度甚至與摩托車相似,再加上電動車的制動性能差,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後容易失控。二是電動車不需牌照和培訓,男女老少都可上路,這就造成騎車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比較薄弱,占機動車道與機動車搶行,甚至隨意闖紅燈和逆行。
  有人總結出了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三大難”——沒有牌就無法管理、不用駕照就沒有駕駛技術門檻、不買保險出了事一跑了之,這“三不”讓電動自行車成了交通部門管理電動自行車最難跨越的障礙。
   快遞行業首當其衝
  禁止電動車,對於很多行業也受到了影響,首當其衝的是快遞行業。孟先生是某快遞公司定點投遞的站長,他告訴記者,應當有所區分,不能一刀切。應該考慮到市民的多種需要,不能為了管理方便,就一棍子打死,比如快遞,比如快銷的運輸,是相當不方便的。
  徐州是我國電動車的生產基地之一。僅徐州豐縣就有近200多家電動車企業,這些企業大多承擔電動自行車的配件生產。豐縣七巧板電動車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說,如果全國一刀切禁行電動自行車,那麼豐縣的電動車產業必將遭到致命的打擊:“就豐縣來講,平均一個廠子100到1000多人,還有做配件的,都不生產的話,肯定關門,達到兩萬多人失業。”  (原標題:記者調查:電動自行車隱患多 能否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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